本文件规定了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与报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港口企业装卸生产和辅助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与报告的编制。
DB44/T 2523—2024 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规范
Z 04
【江西】公共机构碳转换应用规范
【江苏】畜禽养殖场碳排放核算指南
【内蒙古】钕铁硼回收料加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
【广东】汽车工厂碳排放核算技术规范
【山西】车辆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13.020.10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生物质发电及热电联产项目
【山西】车辆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北京】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低碳出行
【广东】汽车工厂碳排放核算技术规范
【江西】公共机构碳转换应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