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工厂碳排放核算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核算工作流程、核算边界、识别排放源、收集活动数据、计算与汇总碳排放量、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核算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汽车整车工厂的碳排放核算工作。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以及其它零部件等工厂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DB44/T 2495—2024 汽车工厂碳排放核算技术规范
Z 04
【江西】公共机构碳转换应用规范
【江苏】畜禽养殖场碳排放核算指南
【内蒙古】钕铁硼回收料加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
【广东】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规范
【山西】车辆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13.020.10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生物质发电及热电联产项目
【山西】车辆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北京】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低碳出行
【广东】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规范
【江西】公共机构碳转换应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