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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其余发布机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科学院
文号: 冀科社〔2023〕3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28 实施日期: 2023-03-03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冀科社〔2023〕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科学院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依据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的《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学院共同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文件已通过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pdf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科学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