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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其余发布机构: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文号: 浙经信绿色〔2023〕57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21 实施日期: 2023-03-0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经信绿色〔2023〕57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21日

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