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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发改地区〔2021〕1933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31 实施日期: 2022-01-1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地区〔2021〕193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组织编制了《“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规划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