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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 4041-2021 现行

中文题名:
【江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英文题名: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1-05-14 00:00
实施日期:2021-08-01 00:00
关联能源: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现有圉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文件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国家或本省已发布针对行业、通用工艺或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

本文件实施后国家及本省另行发布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执行,不再执行本文件。

 DB32/ 4041-202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关联标准
替代标准
引用标准
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