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指导煤炭深加工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虚拟电厂建设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自备电厂参与陕西电网调节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董事长、党组书记 张智刚:当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主力军 努力为服务能源强国建设贡献电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