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会员登录 申请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号: 发改环资〔2021〕827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6 实施日期: 2021-06-1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环资〔2021〕82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能力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生态环境部研究编制了《“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6日

附件:《“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