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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冀发改电力〔2021〕377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01 实施日期: 2021-04-0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电力〔2021〕377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各市(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文件要求,为有效应对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保障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用电秩序平稳,我委组织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结合2021年度电力供需形势预测,编制了《2021年河北省电力有序用电方案》,经省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当地电力负荷特性,将有序用电方案落实到户。

附件:2021年河北省有序用电方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附件:冀发改电力〔2021〕377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