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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苏财资环〔2020〕60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15 实施日期: 2020-12-17

江苏省财政厅

苏财资环〔2020〕60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省级统筹部分)下达你们,预算科目列: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

一、 请你们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二、 请你们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项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0年度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省级统筹部分)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