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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浙江省经信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文号: 浙发改长三角〔2020〕315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18 实施日期: 2020-09-23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发改长三角〔2020〕315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经信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加快推进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工作方案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