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会员登录 申请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2009年第24号公告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 2009-12-31 实施日期: 2009-12-3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第24号公告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

2009年第2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现予公布。
    本目录涉及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建筑、交通等11个行业,共35项高效节能技术。
    附件: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