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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其余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号: 建城〔2020〕68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7-22 实施日期: 2020-07-2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城〔2020〕6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公安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现印发实施。

附件: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