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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余发布机构: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冀工信节函〔2019〕733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0-21 实施日期: 2019-10-2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冀工信节函〔2019〕733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