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凉市“十三五”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各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委机关相关科室,市节能监察支队:
现将《平凉市“十三五”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
平凉市“十三五”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为加快实施工业绿色发展战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工业“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平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节能目标
到2020年,全市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
1.各县(区)工业节能指标。根据各县(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能源消费量,确定各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到2020年比2015年的降低幅度,其中:泾川县、静宁县下降19%;崆峒区(含平凉工业园区)、崇信县、华亭县、下降18%;灵台县、庄浪县下降15%。
2.重点行业能耗指标。重点行业火电供电煤耗、水泥熟料综合能耗达到《平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规定要求(详见附件2)。
3.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指标。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重点用能企业(详见附件3)对照《平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定的能耗指标,制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确定年度节能能耗目标及采取的措施;其他工业企业也要对照国家或行业能耗先进指标,制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确定年度节能能耗目标及采取的措施。
(二)减排目标
到2020年,全市制造业物耗、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逐步形成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1.大气污染。到2020年,全面落实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完成《平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所涉及工信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目标任务。
2.水污染。2018年底前,完成造纸、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制革行业规上企业技术改造任务;重点督促完成平凉宝马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无元素氯漂白改造工程。到2020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4%,电力、造纸、化工、医药、淀粉、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3.土壤污染。到202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完成《平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所涉及市工信委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目标任务。重点做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落后产能淘汰及工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平凉行动方案》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进程,着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链(集群),努力改变“原字号”和“初字号”产业产品结构,实现产业由低端向中高端跃升。发展低能耗高能效产业,推动传统产业从半成品向产成品转化,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严格准入条件,对高耗能新建项目实行能耗增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经整改能耗不达标或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二)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和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等低能耗高能效产业。推广云计算技术应用,强化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设备制造、工程施工等专业化服务。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
(三)全面加强工业节能综合管理。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强化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推动煤炭、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鼓励和支持信息化企业开发数字能源解决方案,推动信息技术在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中的应用,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
(四)严格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完成重点用能单位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重点用能企业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制订年度节能计划,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鼓励和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建立能源监测制度,实施能源消耗在线监测,开展效果评价,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省上制定的有关节约能源标准。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逐步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加强科学管理,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能耗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依法依规开展能源审计,对主要用能设备以及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和经济分析,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五)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配合环保部门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加快工业燃煤锅炉整治;督促指导工业园区(集中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步规划、建设和完善污水、垃圾集中处置等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控制市内重点流域沿岸的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结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全面实施造纸、印染、化工、焦化、农副产品加工、制药等重点行业整治,确保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大力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所需的工程机械、机床、废旧汽车零部件等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形成适应再制造产业发展所需的旧件收集能力。鼓励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开展专业技术合作服务。有序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大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
(七) 实施工业节能重点工程。依托重点用能企业,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约能源科研项目、节约能源示范项目、重点节约能源工程,抓好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锅炉(容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等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项目,推广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提高节能服务产业产值。
(八)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研究出台《平凉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用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培训、示范项目补贴,节电产品研发、用户节电技术改造、购买节电产品,实行可中断负荷企业的经济补贴,电网企业建设负荷管理系统补贴等。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信息平台。推广电能服务,支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评估评价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总结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经验,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加快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优化用电方式。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电能替代和电力交易,扩大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实施范围。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加强宣传展示,让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能源消费革命理念深入人心,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九)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做好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领域、农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及循环经济重点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推进工业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完善工业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完善节能减排价费政策,落实财政税收激励政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引导全社会推行绿色消费,倡导全民参与节能减排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各县(区)工信局、平凉工业园区经贸局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作为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尽快制定出台本地区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本地区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循环经济发展科要充分发挥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能,指导督促各县(区)工信局、平凉工业园区经贸局和重点用能企业,定期督办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委内有关科室和市节能监察支队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涉及本科室和本单位的工业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二)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节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继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
(三)切实强化工业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工业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标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节能监察机制,建立健全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加强对各县区、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四)全面提升工业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工业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推进工业节能服务和监管平台以及能源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工业节能监察体系。推动大数据在工业节能减排领域的应用。创新工业节能管理和服务模式,促进用能单位经验分享。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五)努力构建社会监督体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刊播节能减排公益广告,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破坏环境行为,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平凉市“十三五”重点行业节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