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会员登录 申请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发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京发改〔2018〕1559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7-30 实施日期: 2018-08-0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发改〔2018〕1559号

北京市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现就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81日至20251231日,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二、执行上述电价政策的企业名单,由市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确认提供,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应当依规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