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有关委局,市属集团公司,中央驻津单位,各区总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16〕2705号),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节能减排活动,立足本职岗位,提出节能降耗、防治污染的合理化建议,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营造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企业积极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全民节能氛围。
二、组织领导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总工会成立“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市总工会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实施范围
活动的实施主体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节能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16〕14号)中承担节能目标任务的区节能主管部门、有关委局、市属集团公司、中央驻津单位(简称各节能主管部门)。
四、内容和形式
1.能效水平对标竞赛活动。学习同行业能效水平先进单位的节能管理经验和做法,制定详细的能效对标方案,积极开展企业、班组、岗位间的能效水平对标竞赛活动,根据改进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将改进指标的措施和对标指标目标值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把提高能效的压力和动力传递到企业中每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上,落实节能奖惩措施。
2.节能减排献计献策活动。鼓励和发动广大职工提出有价值、可实施、投入少、见效快的合理化建议,开发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认真收集整理,分类建档,抓好实施,为企业降本增效、可持续发展献计出力。
3.“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主题征文活动。围绕企业职工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的事迹、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进行宣传,也可结合实际工作,找出并分析企业在资源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方法。征文要求通俗易懂、简短精炼、可读性强、图文并茂。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识“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各节能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创新协作机制,制定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挖掘节能减排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组织职工进行学习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体和工会阵地,对“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导。
3.分类指导,总结经验,确保“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取得实效。要深入基层,按活动要求分类指导,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有力有效。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推广、早见效。2017年活动主要是总结“十二五”以来各节能主管部门、各单位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典型事迹和优秀征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为了总结我市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持续推动“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市总工会决定,每两年一次总结推出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0个班组、10名个人,即时授予“天津市工人先锋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事迹分期在《资源节约与环保》和《天津工人报》上进行宣传。
请各节能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30日前做好本次推荐工作,每单位组织推荐1个先进班组和1名先进个人,将其事迹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推荐方案见附件)。
附件:节能减排先进班组、个人推荐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总工会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王亮;
联系电话:83605973;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杨海军;
联系电话:84236315)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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