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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改委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苏发改能审(2014)第64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4-06-11
实施日期:
2014-06-11
江苏省发改委
苏发改能审(2014)第64号
关于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及第二地面水厂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014年6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及第二地面水厂工程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建设骆马湖水源地取水工程、中途加压泵站提水工程、第二地面水厂制水工程三部分,主要购置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控设备、化验设备等共计1895台(套)。年综合能耗3670.55tce(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耗2954.9kw·h。
原文链接:
附件:
代替了如下政策法规:
被如下政策法规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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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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