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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4-07-14 实施日期: 2014-07-14

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4年6月份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核算情况公告

 

       现将2014年6月份江苏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核算情况予以公告。如对公告数据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省环境监察总队申请复核,并提供正式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如无异议或逾期未申请复核,省环境监察总队将依据此公告量核定征收电厂二氧化硫排污费。
  联系人:陆宇;电话:025-8626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