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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其余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文号: 粤环〔2024〕6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8-22 实施日期: 2024-08-2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2024〕6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东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