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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其余发布机构: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文号: 闽工信规〔2024〕5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12 实施日期: 2024-03-12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闽工信规〔2024〕5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