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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苏环办〔2023〕24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23 实施日期: 2023-09-25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苏环办〔2023〕242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提升我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规范铸造行业发展、推动铸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制造强省,省厅制定了《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30925 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pdf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