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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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