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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文号: 晋发改资环发[2023]198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08 实施日期: 2023-07-13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发改资环发[2023]198号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能源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省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以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一体化发展支撑能源领域“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编制了《关于推动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落实。

 

附件:关于推动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