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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其余发布机构: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能源局
文号: 湘管发〔2023〕20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04 实施日期: 2023-07-06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湘管发〔2023〕20号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能源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出行、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批示要求,更好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节能降碳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国家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效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能源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