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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发改规划〔2022〕979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6-24 实施日期: 2022-07-22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规划〔2022〕9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陕西、山西、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发展壮大关中平原城市群,现将《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陕西、山西、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要素保障、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

我委将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跟踪调度和协调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pdf

《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