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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闽政办〔2022〕30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21 实施日期: 2022-06-01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闽政办〔2022〕3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