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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琼环财字〔2021〕5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03 实施日期: 2021-11-11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琼环财字〔2021〕5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为科学规范推进海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函〔202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南(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