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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沪环气〔2021〕18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09 实施日期: 2021-08-09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沪环气〔2021〕182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本市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引领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低碳示范创建工作,特制定《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