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