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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文号: 沪发改能源〔2021〕3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5 实施日期: 2021-02-09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发改能源〔2021〕32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市场主体: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2021年2月5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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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