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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沪发改规范〔2020〕4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3-31 实施日期: 2020-04-0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发改规范〔2020〕4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