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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苏政办发〔2017〕110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8-09 实施日期: 2017-08-25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苏政办发〔2017〕110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7]110(2017-08-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