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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苏发改能源发(2017)82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7-11
实施日期:
2017-07-24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发改能源发(2017)822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20千伏连云港北部电网加强工程等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建设220千伏变电容量18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220千伏线路194.7公里,扩建220千伏间隔5个;建设110千伏变电容量40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110千伏线路103.8公里,扩建110千伏间隔1个;同步建设相应的10千伏电网配套项目。
原文链接:
附件:
代替了如下政策法规:
被如下政策法规代替:
上一篇: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6年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110千伏泰州杨庄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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