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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6-20 实施日期: 2017-06-20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征求《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考核工作,我厅起草了《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二次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6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电话:0571-28193536,传真:0571-28869171,邮箱:shiyf@zjepb.gov.cn)。 

  
  附件: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