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清算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我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反馈。
联 系 人:徐大海
监督电话:022-23519050
2016年天津市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信息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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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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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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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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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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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标准(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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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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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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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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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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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
QY5022ZLJBEV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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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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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421.2
|
2
|
苏州市
|
277
|
QY5030ZZZBEV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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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66
|
3
|
15.0498
|
|
3
|
苏州市
|
287
|
QY5030ZZZBEVYL
|
5.0688
|
6
|
30.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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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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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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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6626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