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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鄂发改规〔2025〕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11-07 实施日期: 2025-11-01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发改规〔2025〕2号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等规定,我委制定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