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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青海省商务厅 西宁海关 青海省能源局
文号: 青发改运行〔2025〕569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01 实施日期: 2025-09-0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发改运行〔2025〕569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发挥绿电优势推动产业外向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数据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能源局,西宁曹家堡机场海关、西海海关、格尔木海关,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青海省发挥绿电优势推动产业外向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青海省发挥绿电优势推动产业外向型发展实施方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商务厅

西宁海关

青海省能源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