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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5〕107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8-15 实施日期: 2025-08-15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发改环资〔2025〕107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目录及示范工程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科()委、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交通委,有关重点用能排放企业,有关节能减排服务机构:

为落实《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上海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共同组织编制了《上海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目录及示范工程清单(2025年版)》,现予发布。

请结合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管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节能改造项目储备等工作实际加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力度,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上海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目录及示范工程清单(2025年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