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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公安局
文号: 沪发改规范〔2025〕3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3-10 实施日期: 2025-04-0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发改规范〔2025〕3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各区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