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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浙经信绿色〔2025〕44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2-28 实施日期: 2025-02-28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经信绿色〔2025〕44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关决策部署,构建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新引擎,进一步发挥好绿色低碳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抓好落实。

 

附件:浙江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方案(2025—2027年).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