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电力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