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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津发改工业〔2024〕43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30 实施日期: 2024-12-3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发改工业〔2024〕432号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动重型货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天津市推进移动源清洁化工作方案(2024-2027年)》,加快构建天津市电动重型货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助力清洁运输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电动重型货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电动重型货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