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分行:
现将《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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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分行:
现将《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