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会员登录 申请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发布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其余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文号: 新工信节能〔2024〕27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19 实施日期: 2024-12-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工信节能〔2024〕2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分行:

现将《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