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