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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津政办发〔2024〕37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19 实施日期: 2024-11-19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津政办发〔2024〕3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