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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浙政发〔2024〕11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22 实施日期: 2024-06-21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政发〔2024〕1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由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附件: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