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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其余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文号: 闽工信规〔2024〕1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6-14 实施日期: 2024-06-14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闽工信规〔2024〕12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