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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浙经信绿色〔2024〕105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27 实施日期: 2024-05-28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经信绿色〔2024〕105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进一步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根据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持续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