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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粤发改规〔2023〕9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29 实施日期: 2023-10-11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粤发改规〔2023〕9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各广东省内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9日